江苏高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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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仁律师事务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全体会议
来源: | 作者:吴梁卉 | 发布时间: 1908天前 | 841 次浏览 | 分享到: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与基层政权巩固。是我党实现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获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根基。


      为扎实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相关工作,规范所内律师执业行为,2019年5月5日,我所根据市司法局、市律协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全体会议。

      会议上,徐海兵主任组织深入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文件内容,提出所内人员应充分体会文件精神,立足文件的基本原则,了解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黑恶势力范围及打击重点。要做到熟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恶势力的表现特征及“套路贷”的行为特征。

      根据市司法局、市律协的要求,本次会议重申了市直所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清单,宣读了本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01
完善接案审查制度, 做到每案必汇报,由律所统一收费,统一入账,严禁私自收案收费;

02
建立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将每一起相关案件向上汇报,并由律所统一统计,做到一案一表、一案一报;

03
为加强办案效果,制定集体研究制度。律所在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后,召开所务会议,进行集体探讨研究,并由经验丰富的律师与承办律师共同协作;

04
建立检查监督制度,由律所主任、合伙人对所内扫黑除恶案件督导负责;

05
全所定期举行学习培训,坚持业务及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案件法律业务水平;

06
涉黑涉恶案件结束后,卷宗由律所专人管理,确保及时立档归卷,除承办律师外,其他人查阅需履行审批手续。


      根据“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我所还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小组,由徐海兵主任担任组长,党支部书记曹翠萍、合伙人吴媛媛、范佳茜担任副组长。

      会议结束后,我所“扫黑除恶”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小组对所内律师现承办的所有涉黑案件进行了梳理,相关承办律师也对案情进行了汇报总结。小组组长与副组长也根据具体案情提出了各自建议与指导。

      在党的领导下,我所努力发挥法治建设共同体的作用,立足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提升,争取做到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确保工作成效经得起人民评判、上级督导及历史检验。